各有关投标人:
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:
1、本项目原工期要求为“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;初步设计会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;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天内完成补充、修改。”现调整为“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;初步设计会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;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天内完成补充、修改。”
2、本项目原设计费的支付方式为“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10%;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50%;施工配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15天内付清余款。”现调整为“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10%;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70%;施工配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15天内付清余款。”
上述内容作为《温岭市滨海镇低洼地治理工程(一期)设计招标文件》的补充内容,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,以本补充内容为准,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。
附件:
招标文件及图纸.rar